郝东卫,男,汉族,出生于1969年1月,陕西省绥德县人,中国共产党员,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讲师,统计师。
1991年7月毕业于延安大学数学系数学教育(本科)专业,获理学学士;1991年8月分配到榆林师范专科学校工作至今。
在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党政部门管理工作,先后在科研处任干事,教务处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监察处任副处级监察员,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任副处长,校纪检委任办公室主任等职,1998年被聘任为统计师。1996年被陕西省科委、教委、统计局评为省科技统计先进工作者二等奖;2001年获榆林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获榆林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2006年获榆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3年榆林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从1996开始担任数学系数学教育教学工作;1999年转聘为数学系数学教育专业讲师。长期从事大学公共数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讲授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初等代数研究等课程,参编“高校21世纪师范类规划教材”一部,发表教学与管理论文多篇。2005年获榆林学院“十佳青年教师”称号。
2014年10月起至今担任榆林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书记,主要负责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务、宣传、学生管理、招生与就业、校友联络与管理等工作。2014年起兼任榆林市数学学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