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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例 (2023修订)
2023-09-15 15:44     (浏览次数 )

一、评选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一批市级中小学数学学科领军人才为目标,通过遴选表扬一批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育人高超,在榆林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数学优秀教师,促进我市数学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带动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榆林市数学会特设立“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奖。

二、评选对象

榆林市在职的一线数学教师或数学教研员。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由个人申请,学校(单位)初评,推荐上报榆林市数学会。

2.原则上一个学校推荐一名教师参评。

3.被推荐参与评选的教师,须填写“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推荐评审表”(见附件),连同有关参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优质课、论文、课件、教案等获奖等级证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等),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附在表格之后装订成册,一并上报。

四、评选条件

1.师德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为记录。

2.资格条件。(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教龄满10年,身心健康;(2)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参加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不少于360学时。

3.一线教师业务条件。近5年:(1)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兼有行政或管理职务的教师须达到本学科教师课时量的60%以上;(2)上示范课不少于5节,开展教师培训不少于5次;主持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指导不少于2名教师成长为县区级以上骨干教师;(3)承担县区级以上数学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在县区级以上数学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以上同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4)教科研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二:①主持完成2项以上县区级教科研课题;②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和数学学科教学相关的市级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③获得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成果奖;④在教育类报刊杂志公开发表1篇教育教学论文。

4.业务条件教研员。具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近5年:(1)指导和听评课年均不少于180课时;(2)担任县域研修本学科主持专家,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年均主讲培训课程或专题不少于6次、指导青年教师不少于3名;(3)主持完成1项市级或2项县区级规划课题;(4)满足以下条件之二:①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项目;②获得1项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成果奖;③获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科研部门奖励;④在教育类报刊杂志公开发表2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评选办法

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每二年举行一次。市数学会将在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报送相关材料核实后进行筛选确定参评对象,然后,再由市数学会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在市数学会年会上正式发布评选结果,并颁发“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荣誉证书。

六、提交材料

1.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审表。

2.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本条例由榆林市数学会负责解释,自即日起施行。

附件【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例(2023修订).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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