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号),结合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各专业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专业学生人数等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转出程序
依据《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榆林学院校办发〔2023〕7号)和《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转出学生,自行关注学校和转入学院转专业政策条件和工作安排等。
二、接收计划
(1)金融工程专业接收转入人数≤2人;
(2)应用统计学专业接收转入人数≤1人。
三、转入条件
1.满足《榆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榆林学院校办发〔2023〕7号)和《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3〕57号)有关规定以及“榆林学院关于做好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
2.申请转入应用统计学和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要求具备良好的数学知识,第一学期开设课程非高等数学(A)、(B)(周6课时/每周或周5课时/每周)类学生,转入后需补修第一学期高等数学(A)(周六课时)的课程内容以及线性代数课程内容。
四、遴选方案
1.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笔试和综合面试环节,满分均为100分,笔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上册)》知识内容,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养、学习能力以及对专业的认知、情感态度以及学习潜力等,面试时间15-20分钟。
2.笔试和综合面试任何一科目低于60分,不予接收转专业。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接收计划上限人数的150%划定综合面试名单。
4.根据第一学期高数和英语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学院组织的笔试以及综合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转入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复审、学校领导审批和学校公示。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高数×60%+英语×40%)×20% +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
5.在录取名单公示后,若有学生放弃转入,学院将根据学校安排和有关政策,再行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工作组织
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和考核专家组。
1.工作领导组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副院长、副书记、纪检委员、教研室主任、科级秘书
2.考核专家组
由工作领导组成员、专业高级职称和专业骨干教师组成。
六、申请程序
1.按照《榆林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榆
林学院发〔2023〕57号)中所述的“申请程序”。
2.申请转入学生,自行及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和数学与统计学院网
站发布的有关转专业工作通知和通告(笔试、综合面试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
3.转入学生提交相关转专业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真实,笔试
和综合面试迟到、未到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
七、 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2.本实施方案由数学与统计学学院负责解释。
3.联系人:马老师,13379325723;办公地点:榆林学院3号教学楼202办公室。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