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榆林市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4-04 次浏览

各县、各系统、各校数学会会员:

根据榆科协发〔2019〕8号文件,现将开展榆林市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进度

2019年3月初,评选工作启动;4—5月份进行学术论文的征集、初评推荐和上报工作;6—7月份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并报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和颁发奖励证书。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外刊物或由省、市级学会参与承办的内部刊物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和交叉科学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同时,有较大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规划、科技管理、科技咨询论证和科技建议等软科学方面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申报。一般性的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高新科技产业简介、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资料汇编、科普短文、统计资料和产品说明书等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选对象:各市县级自然学科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中省驻榆单位的会员或非会员。

三、优秀学术论文的表彰

对获奖论文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证书。

获奖优秀学术论文将作为作者考核、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四、评选的领导机构

成立榆林市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科协、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论文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市科协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分管领导及聘任的相关学科的专家、教授、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科(部)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学术论文由省内、外或市内、外同行学科一至二名专家签署评审意见。其中申报一、二等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一至二位教授级专家填写的意见,申报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有一位高级以上的职称专家填写的意见。

2、推荐单位要按照《榆林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要求,认真开展初评工作,严格掌握评选范围和标准,依程序进行申报,并按初评意见排出先后顺序。

3、申报表中应注明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务必齐备,否则不予参评。

4、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前送至榆林市数学会秘书处,电子版发至邮箱ylshuxuehui@163.com。

联 系 人:魏美华

联系电话:15769228109

上一条:关于开展榆林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8年榆林市数学会学术年会在绥德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