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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一志愿)
2024-03-30 15:51     (浏览次数 )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榆林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加强过程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科学合理地选拔人才,切实承担好研招考试为党育人、为国选才的神圣使命。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三、复试资格及审核

(一)考生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科教学(数学)(045104)专业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单科、总分)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44月1日8:30-11:30

地点:3号教学楼212会议室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④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⑥《榆林学院研招考试复试考生诚信应试承诺书》;⑦《体格检查表》。

所有考生复试前须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复试期间将进行严格的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程序、内容及形式

(一)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1.加试内容: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学科教学(数学)考生。

2.加试内容

科目一:《初等数学研究》(满分100分)

科目二:《数学教学论》(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

初等数学研究李长明周焕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等数学研究程晓亮刘影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数学教育学导论,罗新兵,罗增儒主编,科学出版社。

数学教育概论,张奠宙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加试形式:笔试、闭卷。

4.考试时长:单科90分钟。

5.考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1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加试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

(二)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创新能力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听说情况评定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中通过交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

1)所有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须按指定时间来校复试。

2)由复试小组采用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生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时间:2024月4日2日 8:00-12:00

4.复试地点3号教学楼212会议室

五、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2.考生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0×100。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增加小数点后位数。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拟录取与递补录取

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在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学院报研究生院同意后通知考生,需经过公示10个工作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三)录取类别选择

在报考时,选择“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榆林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五)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违规违纪处理及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 接受举报电话0912-3898030。

学院咨询电话:18691218295


数学与统计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2024 3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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