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数学会荣誉会员评比条例 (2023年修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9-15 次浏览

一、制订目的

为表彰老会员对我会的奉献精神,激励其再立新功,为中青年会员树立典型和榜样,促进我会繁荣昌盛。

二、荣誉会员条件

1、正式会员达到退休年龄。

2、具备以下三条件之一者:

(1)担任学会理事或委员工作,热心工作,奉献精神强,成绩突出。

(2)积极参加科研教研活动,成果丰富,成绩突出,为学会争得荣誉,贡献大。

(3)为学会活动提供较大财力、物力、人力支持,赢得了会员的尊重爱戴。

三、申报方法和程序

可由本人或会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书,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会审议批准。

四、荣誉会员的权利

1、颁发荣誉会员证书。

2、接受学会表彰宣传、报道。

3、在学会召开学术年会时,不占代表名额,自由参加学术活动。

五、材料提交

申请书一份

本条例由榆林市数学会负责解释,自即日起施行。

上一条:新时代榆林市数学会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条例 (2023修订) 下一条:榆林市数学会科研成果突出个人评比条例(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