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华,1981年从榆林学院数学专业毕业后,刘志华校长一直在府谷中学担任教学及管理工作。1986年任数学教研组长,1989年任教务处副主任,1991年任教务处主任,1993年任副校长,2002年起任陕西省府谷中学校长,2007年5月兼任府谷县教育局副局长。2007年被市上选调回榆林,任榆林市第十中学校长。并先后兼任中国数学会会员、陕西教育学会理事、榆林市数学会副理事长兼教育委员会主任、“秦、晋、蒙三角区”高中校联会副理事长、榆林市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会理事长,榆林市慈善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先后被推选为榆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府谷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府谷县第六届委员。2011年被市慈善协会评为榆林市慈善协会优秀理事;同年被市科协聘请为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2012年被陕西省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聘为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2003年被省政府授予“特级教师”称号,2005年被评为“榆林市劳动模范”,2006年被评为“榆林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2009年被省教育厅授予“陕西省骨干中学校长”荣誉称号,2011年被榆林市人民政府授予榆林市首届“好校长”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