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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3-03-29 09:13     (浏览次数 )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榆林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二、复试考生范围

第一志愿报考,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的考生。

三、复试程序、内容及形式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8:30-11:30

地点:3号教学楼206会议室

资格审查人员:万鹏飞、刘浪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④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⑤《榆林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⑥《榆林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3);⑦《体格检查表,见附件4》。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ylstyyjs@163.com,以供审核。资格审查期间将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得参加复试。

备注:

(1)所有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2:00。

(3)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加试内容:

《初等数学研究》(满分100分)

《数学教学论》(满分100分)

参考书目:

初等数学研究,李长明,周焕山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初等数学研究,程晓亮刘影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数学教育学导论,罗新兵,罗增儒主编,科学出版社。

数学教育概论,张奠宙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加试形式: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3.考试时长:单科90分钟。

(三)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及应用的水平与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识程度、创新能力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外语掌握情况,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听说情况评定成绩。

2.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以现场提问、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生20分钟。复试时保留现场原始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3.复试时间:4月1日-2日

日程安排:

4月1日08:30-11:30资格审查,地点:3号教学楼206会议室

4月2日14:30-16:00面试,地点:三号教学楼101教室

(四)体检

考生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见附件4),体检结果交至数学与统计学院,由我校医务所审核,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我校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体检项目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四、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

2.考生复试总成绩必须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50×100。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其中加试科目各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环节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100+考生复试总成绩×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拟录取与递补录取

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递补录取:①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在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招生学院报研究生院同意后通知考生,需经过公示3个工作日)后,再办理相关手续;②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

(三)录取类别选择

拟录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定向培养方式,选择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榆林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确定为“拟录取”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工作单位、榆林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见附件5),逾期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五)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将向考生发放调档函,考生人事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邮寄或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举报受理单位:榆林学院纪委办公室;接受举报电子信箱jijianwei@yulinu.edu.cn;接受举报电话0912-3898030。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复试名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榆林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教师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榆林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榆林学院招收定向就业录取研究生协议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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