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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3-11-29 11:10     (浏览次数 )

一、课程建设目标

通过院系级合格课程建设,切实推进了本系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教育手段在教学中的运用,在院系级合格课程基础上推出一批校级、省级精品课程。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

1.院系级合格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系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2.申报院系级合格课程的课程必须已开设1年以上;

3.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或硕士研究生以上资格。

(二)申报步骤

课程负责人申请并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经教研室主任初审,报院系教学副主任,由院系教学指导委会组织进行评审。

(三)申报时间

院系级合格课程申请在每年三月份,研究周期为一年,次年三月份结题。

三、运行与经费管理

1.院系级合格课程的规则、指导、检查由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

2.系级每项合格课程建设经费不超过2000元,每门合格课程建设必须经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结题。项目结题后,项目申报人自行提供票据到学校报销经费。

四、院系级合格课程结题形式及要求

1.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选用教材符合要求。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鼓励选用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3.教学文件齐备。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及试题库或试卷库等。

4.结题时申报人须按要求以上要求提交成果和结题报告。由院系出具结题报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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